集运包裹同捆注意事项
为配合日本政府劳工安全政策及以保障职员安全为考虑,在参考各国托运规定后,
从2017年11月15起,若有符合以下情况之商品,将无法与其他商品集运同捆:
1. 商品实重达 30公斤 。
2. 商品体积重 最长边 ≧ 150cm。
3. 商品体积重 长度+ ( 宽度+高度 ) 乘以二 ≧ 300cm。
4. 商品价值超过 20万日元。
5. 以上皆无法同捆
※若物流人员判断为不适合同捆之商品,亦无法作出同捆。
例如:
1. 同捆商品的最长边相差过大
此会导致较长之商品空间过多,而较易折断或损坏的情况
2. 过重或过大的商品与易碎品同捆
易碎物与过重或过大的商品同捆,容易发生压破情况
3. 若商品超过20万价值则无法同捆
因报关限制,故超过20万之商品均需要独立报关